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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规定限时销售烟花爆竹 购买须实名制
浏览次数:590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字号

禁限放区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最长有效期缩短、禁限放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压缩、烟花爆竹购买采取实名制……记者从安庆市安监局获悉,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监管。

据了解,2018年12月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城区禁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期限的通知》,明确禁限放区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最长有效期由2018年的2个月缩短为1个月,从2019年1月12日起至2月11日止。目前禁限放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在2018年51家的基础上压缩为2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烟花爆竹购买全部采取实名制,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需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前期,市安监部门已对禁限放区内2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检查。

目前市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共2家,2018年未新增批发企业,市安监局在农历小年前对市区2家企业按照《安庆市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严厉查处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工作原则,市安监部门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加大“打非”工作力度,把重点人员列入监控对象,落实责任,加强监控,杜绝非法行为死灰复燃。针对烟花爆竹销售的时节特点,加大排查的频次和力度,强化排查措施手段,保证排查落到实处。

在联勤执法方面,市安监部门严格落实联勤执法制度,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联勤执法工作,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和储存等违法行为;同时市、区两级安监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指挥部通报,配合相关部门追上线、端窝点。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限处罚,对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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