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安徽时代信息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当前时间:
 
站内搜索
  《时代信息》公众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旅游天地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信息  → 房产信息
广州公房住宅租金标准上调
浏览次数:362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字号

    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穗建规字〔2019〕1号文,从2月11日起,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实施新的标准。

  经过去年11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介绍,公房住宅与保障性住房的含义不同。保障性住宅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现时主要是公共租赁房。而公房住宅,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兴建、出租的住宅,包括政府公房(直管房、单位公房)、企业公房,其出租对象不一定是中、低收入群体,亦可能是本单位职工。

  原广州公房住宅租金标准政策文件(穗国房字〔2014〕233号)已于2019年1月1日到期失效。为此,经广州市住建局于2018年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制订了新的政策文件。

  此次《通知》规定,公产类租金从现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3.5元,调整到4元。成本租金标准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13.5元,调整到15.5元。政府代管的私产类租金不作调整,仍按原有租金标准。

  此外,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低收入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房(不含宗教房产)的,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1元的标准计算租金(以每户为单位)。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体育频道 | 本站公告 | 本网简介 | 安徽名人 | 常用电话 | 综合信息 | 友情链接 | 权威论谈 | 走进名人 | 重点企业 | 领导访谈 | 灵璧奇石
CopyRight 2002-2024 版权所有:安徽时代信息网 皖ICP备17024205号-1
联系电话:0551-65693435 E-mail:ahsdxx888@163.com   邮编:237000
本站声明:未经本站同意,任何人不得下载、转载或使用本站文件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