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安徽时代信息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当前时间:
 
站内搜索
  《时代信息》公众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旅游天地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信息  → 房产信息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正试点
浏览次数:523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  【字号

    在日前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表示,我国正在33个县级行政单位进行试点,推进依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享有同等权利。以后确定正式入法后可以在全国推广。此外,他还透露,乡村振兴促进法已在起草当中,2019年内能够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征求意见稿,并力争在2020年把法律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陈锡文指出,承包土地经营权只能用于农业经营,要实行用途管制,农地转变为非农地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所以,流转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是不能作为建设用地去从事非农建设的。对于农村集体组织已经获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家正在进行试点,在33个县级行政单位推进依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享有同等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中已经涉及相关内容。

  陈锡文表示,下一步要等待试点的进一步推进,争取把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之后,才能确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正式入法。正式入法以后,33个试点地区经验和成果才可以在全国推广。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体育频道 | 本站公告 | 本网简介 | 安徽名人 | 常用电话 | 综合信息 | 友情链接 | 权威论谈 | 走进名人 | 重点企业 | 领导访谈 | 灵璧奇石
CopyRight 2002-2025 版权所有:安徽时代信息网 皖ICP备17024205号-1
联系电话:0551-65693435 E-mail:ahsdxx888@163.com   邮编:237000
本站声明:未经本站同意,任何人不得下载、转载或使用本站文件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