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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个月!安徽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浏览次数:477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字号

今年以来,安徽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事故多发。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风险隐患较为突出,事故时有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我省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上的差距和不足,记者从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即日起至六月底,我省将对全部单位、全部工程、全部工作和生活范围的“1+6+N”领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清理整治。

“1”是开展化工产品安全排查。即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应急、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经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6”是开展六项专项治理,即:煤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省能源局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领域(含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应急厅会同省经信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消防总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森林消防由省林业局会同省应急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应急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N”即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和供水、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别由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住建厅、省经信厅、省国防科工办、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责制宜,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盲区。对事故多发高发的领域、亡人事故不断的领域、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领域、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领域进行重点整治。

通知强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还将组织明查暗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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