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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严惩黑恶犯罪
浏览次数:540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字号

自去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年3月底,安徽省法院共受理黑恶犯罪案件641件,其中一审437件,二审204件;共审结494件,一审判决被告人2472人,累计判处财产刑10025万元,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近日,省高院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及一批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重处的坚决依法重处。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年3月底,以涉黑定罪生效的罪犯重刑率达57%,远高于同期刑事案件重刑率。

加大专案攻坚力度,做到“审理一案、震慑一片”。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邢丙军案中,对主犯邢丙军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2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51名同案犯亦分别获刑。

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对涉黑涉恶罪犯依法适用财产刑,结合“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移交执行工作,坚决摧毁黑恶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

在从严打击的同时,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最高法院“三项规程”,既防止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为一般刑事案件弱化处理,也防止为追求战果将一般犯罪案件拔高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打击,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在淮南石秀宽等人涉黑一案中,被告人郝某某被指控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法院审理查明,郝某某并未参与组织形成、发展阶段的犯罪行为,故依法未认定其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为延伸审判职能,推进综合治理,省高院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敦促黑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指派专人接收、汇总并及时移送举报线索。结合办理涉黑恶案件及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和民间借贷等民事执行案件,筛查涉黑涉恶涉腐涉伞犯罪线索。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已向公安、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了一批线索。

此外,着力加强司法建议,对黑恶犯罪案件审理中折射出的行业管理漏洞、案件侦办程序及证据问题、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等,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综合治理。同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公开庭审381场,集中宣判1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7场,通报典型案例36个,邀请148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庭审,营造强大声势,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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