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安徽时代信息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当前时间:
 
站内搜索
  《时代信息》公众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旅游天地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财经频道
第二批四项降电价措施7月1日落地
浏览次数:828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字号

    为了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第二批四项降电价措施。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除市场化交易电量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同时,将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

  《通知》中的第三项措施是,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也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此外,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相应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按照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于7月1日正式实施。

  3月29日,今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首项措施出台。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4月1日起执行。

  领航智库副总裁王秀强表示,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约6.84万亿千瓦时。经其估算,增值税税率下调3%,电网企业应纳增值税的税额相应减少约360亿元,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预计下调3分钱/千瓦时。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体育频道 | 本站公告 | 本网简介 | 安徽名人 | 常用电话 | 综合信息 | 友情链接 | 权威论谈 | 走进名人 | 重点企业 | 领导访谈 | 灵璧奇石
CopyRight 2002-2025 版权所有:安徽时代信息网 皖ICP备17024205号-1
联系电话:13516438342 E-mail:ahsdxx888@163.com   邮编:237000
本站声明:未经本站同意,任何人不得下载、转载或使用本站文件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