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国资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安徽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下文称《清单》)已于近日印发,共涉及31项授权放权事项。据悉,《清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省属国企的活力动力。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相关要求,安徽省国资委广泛征求省属企业意见,选取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适应当前国资监管要求、符合政策文件精神的授权放权事项进行研究并制定《清单》。
《清单》共计6大类、31项授权放权事项,包括重大财务事项管理2项、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5项、产权管理10项、改革重组7项、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5项、选人用人2项。
据安徽省国资委综合法规处副处长刘一青介绍,《清单》亮点突出:一是授权放权范围宽泛,涵盖国资监管大多数业务领域;二是聚焦企业关切重点,涉及内容大多属于企业生产经营中迫切需要自主决策的事项;三是体现地方监管特色,《清单》既参考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文件,又结合当地监管实际;四是强化分类,不搞“一刀切”,根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发展情况、行业特点,实行精准授权放权。
刘一青表示,《清单》的出台对安徽国资监管工作意义重大,将有利于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有利于加快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有利于激发省属国企活力动力。
另据了解,安徽省国资委是全国率先出台授权放权清单的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