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调整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至20%,5年期以上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3.5%;调整住房公积金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160万元等政策措施。对此,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北京出台的楼市新政符合市场预期,并将对市场产生提振作用。 有降有升,兼顾多方
《通知》在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明确,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即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下限则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所购房屋位于五环以内,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5个基点,即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如果所购房屋位于五环以外,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5个基点,即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方面,主要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过,上浮贷款额度的支持政策是针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通知》还提到了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的举措,对于北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个人住房贷款中认定为首套房。另外,《通知》对住房“以旧换新”作出了初步安排,对居民家庭出售旧房购买新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动旧房交易,旧房成功出售后,相关订金转为购买新房的首付款;如在一定时期内未能成功出售的,开发企业则无条件退还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