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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父母提取公积金为子女购房 湖南邵阳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浏览次数:210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字号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15%,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买商品住房……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自9月1日起实施。
   贷款方面,该市放宽异地缴存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取消需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邵阳户籍的限制,取消所购住房为首套住房的限制,取消申请人需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并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15%。
   同时,邵阳市提高大专院校毕业生可贷款额度。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大学毕业生,毕业3年内就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公积金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此外,该市调整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缴存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邵阳市房屋登记查询信息为准。
   在提取方面,邵阳市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购买按揭楼盘新建商品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不再限定是首套房),且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在邵阳市购买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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