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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浏览次数:402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字号
    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众号消息,为积极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现向合肥市相应行政区域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征集期限自2024年9月6日至10月31日。
   据悉,配租型保障房源征集范围为合肥市市区内(不含四县一市)已建成的租赁住房项目或可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商业、办公等符合条件的房屋;配售型保障房源征集范围为合肥市市区内(不含四县一市)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
   房源条件方面,要求区位合理、配套完善、手续齐全、保障品质。在房源形态上,以整栋、整单元为主,可实现封闭管理,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合肥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要求。优先考虑收购高质量项目,重点把控房屋质量、景观配套、物业服务品质等因素,确保拟收购项目的房屋品质。
   在收购控制价方面,存量商品房的收购价格不超过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其中土地使用权按划拨计价)。其中,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以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作为收购价格的参考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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