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提出18条措施,旨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其中,《意见》强调,将严格依据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并试点推进“浙地智管”应用场景中制定全省统一规划条件模板。此外,将推动“拿地即拿证”,优化用地规划许可流程,并明确区域性基础设施的空间准入要求。
《意见》提出,推进“拿地即拿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依法优化用地规划许可流程,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打通有关在线审批系统,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备案、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归集为“一类事”。
此外,《意见》规定,全面施行规划用地“多验合一”。各地按照国家、省关于规划用地“多验合一”改革要求,全面实施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一体化办理,做到建设项目验收阶段“一门进、一门出、一门清”,坚决杜绝多头验收、重复验收。竣工时涉及规划核实的,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做到“一证一核实”或“多证一核实”。
该意见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