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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最高获3万元补贴
浏览次数:480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6日  【字号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工作,提升住房品质,促进经济循环畅通。
   据悉,江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于8月31日印发《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11月22日,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简流程、扩范围,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及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旧房改造和厨卫局部改造”等增量政策。
   11月27日,江苏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快速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实施细则》明确,对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补贴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拨付、抽查和退货五个环节。申请人需提交包括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等材料。补贴资金实行“先预拨后清算”机制,由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预拨至各设区市,设区市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为保障补贴资金安全,防范申请人签订虚假装修合同骗取补贴等行为,《实施细则》明确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下一阶段,江苏省住建厅将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指导调度、宣传引导和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让更多群众和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同时,对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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