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安徽时代信息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当前时间:
 
站内搜索
  《时代信息》公众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旅游天地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长寿  → 健康长寿
无码不结算 医保购药须扫“追溯码”
浏览次数:33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2日  【字号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提示,7月1日起,买卖药品要扫“药品追溯码”,无码医保不结算。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国家医保局提示消费者,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药品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如结果显示“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且确为本人购买,则说明此药品合法合规;如并非本人购买,或显示“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则说明此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昨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16条措施中,首次提出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该目录采用与医保目录“同步申报、同步调整”机制,将重点纳入超出医保保障范围的高价值创新药,全链条支持创新药产业发展。
        “我们将探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以建立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为切入点,进一步明确基本医保的保障边界,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能力上与基本医保进一步衔接和协同,形成保障合力。”黄心宇表示,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采用与医保目录“同步申报、同步调整”机制。药品企业可自主选择单独或同时申报两个目录。
 据介绍,商业健康保险专家对药品是否进入商保创新药目录以及价格协商具有重要决策权。商保创新药目录将充分尊重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各环节,保险公司、行业专家等将充分参与。
        16条措施中还提出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加强创新药供应保障;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应用,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药品需求快速响应、信息便捷查询等服务。国家医保局明确,未按要求配备、供应的药品按程序调出医保目录。该局将统筹实施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和即时结算政策,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效率。
        黄心宇强调,探索推动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同步结算,通过共享数据,实现购买相应商保的患者在医疗机构端同步结算。对于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给予“三除外”支持,即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为商业健康保险扩大保障范围、优化服务提供支撑。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体育频道 | 本站公告 | 本网简介 | 安徽名人 | 常用电话 | 综合信息 | 友情链接 | 权威论谈 | 走进名人 | 重点企业 | 领导访谈 | 灵璧奇石
CopyRight 2002-2025 版权所有:安徽时代信息网 皖ICP备17024205号-1
联系电话:13516438342 E-mail:ahsdxx888@163.com   邮编:237000
本站声明:未经本站同意,任何人不得下载、转载或使用本站文件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