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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四五”期间将新建360万套商品住宅
浏览次数:83842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字号

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印发,面对住房租赁需求增加、社区生活服务多元等变化,将供应新建商品住宅360万套,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5600个,推动“住有优居”实现新跨越。

平稳

累计供应新建商品住宅360万套

现阶段,我省城镇住房短缺问题已经解决,城镇住房正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人们对健康舒适、绿色低碳的住房需求更加强烈,发展住房新供给越来越迫切。

今后,全省将促进新建商品住宅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区域布局基本合理。根据不同区域、家庭不同阶段住房需求,优化各类商品住房套型比例,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完善地价房价联动。商品住宅供应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灵活采用“控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高品质商品住宅”等方式出让住宅建设用地。

根据规划,“十四五”安徽将累计新建商品住宅供应360万套,约41800万平方米,累计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2万公顷,保持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培育

支持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所在地社区落户

近年来,安徽新型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口和经济活动逐步向中心城市集聚。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一段时期内需要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加上跨区域流动人口租房居住,住房租赁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因此,全省将重点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以盘活闲置存量住房为主,激活个人、社会机构将产权明晰、功能完善、居住安全的存量住房对外出租。

结合城市更新,在满足结构、消防和治安管理等安全底线前提下,支持商业办公等非居住类房屋,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改建为租赁住房。优化租赁住房建设机制,在新城区,布局和建设一批租赁住房,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租赁住房品质。

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引导新市民通过租赁解决阶段性居住问题。支持在城市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自愿选择在租赁住房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改造

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提升项目5600个

今后安徽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已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基础类改造的小区,可在改造内容不重复的前提下,对房屋、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提高品质。支持对小区内危险房屋进行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重点改造小区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整合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

“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5600个,房屋建筑面积12500万平方米,惠及130多万户。规划期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有条件的市、县(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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