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白沙县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到,鼓励高校学生扎根海南。在海南省专科及以上高校就读的学生凭所在学校的集体户口或学生证,可在白沙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允许因到省外高校读书学习、工作落户在外省的原海南户籍人员在白沙县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非海南省户籍人员,在白沙县重点企、事业单位就职,聘期在1年以上,其家庭成员在海南省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本人可在白沙县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支持企事业单位员工及人才购房需求。非本省户籍人员,在白沙县重点企、事业单位就职,聘期在1年以上,其家庭成员在我省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本人可在我县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同时,凡在白沙县服务、聘用、兼职、返聘等各类非本省户籍人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的,与工商登记注册在我县的企、事业单位,签订3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此外,优化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拆迁安置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的住宅,其套型建筑面积不受琼建房〔2017〕250号文关于“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对外销售的商品住宅建设”限制;其他商品住宅项目建设批准套型建筑面积不得小于7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