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合肥市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会上,针对近期安徽省颁发的《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解读,同时针对合肥市发展情况,发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合肥市《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共10条(以下简称《政策》),涉及信贷、土地、税收减免和人才落户等方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政策》明确,合肥将建纾困(发展)专项基金,由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国有引导基金发起,县(市)区、开发区参与,首期基金规模将达到10亿元。
同时,政策还指出,将根据省级资金安排,设立续贷过桥资金;加大财政信贷引导资金,提高信贷投放;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合肥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工业、科技、农业、文化以及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小微企业贷款项目,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上一年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设立市本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奖励资金,继续执行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费率不超过1.2%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担保机构给予每年不超过150万元一次性奖补。力争到2020年,全市政银担新增业务将达到120亿元。
除此之外,《政策》还提到要鼓励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直接上市融资;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土地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鼓励企业引进人才,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符合规定的,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支持企业做强做优;提高服务企业水平。
据悉,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就合肥而言,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民营经济以其蓬勃发展的强劲态势,成为合肥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全市超1/2的生产总值、超1/2的投资总量,超七成的税收都是民营经济所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