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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机动车排放实行“新国标”
浏览次数:502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字号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合肥市自今年5月5日起将执行新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对41家实施新国标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公示,近期年检的车主可对照前往。

  从5月5日起,合肥市将实施两项新的国家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车辆尾气检测,任何一项检测内容不符合要求,就无法通过环保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检修并复检。

  与此前相比,新标准严格了汽油车的外检项目,包括增加了OBD检查,提高了尾气排放限值。OBD检查,即“车载诊断系统”,该系统可随时监控发动机的运行状况和尾气后处理系统的工作状态,一旦发现有可能引起排放超标的情况,会立刻发出警示。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故障灯或检查发动机警告灯就会亮起。柴油车检测主要统一和提高了尾气限值,除增加OBD检查外,还增加了柴油车氮氧化物的测量。

  新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实施后,由于检测方法和检测限值都有所改变,目前部分机动车环检站尚未完成新国标检验能力升级。市生态环境局提醒,今后需要年检的车可前往已公示的41家具备新国标检验能力的年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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