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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推出秸秆禁烧新举措
浏览次数:903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字号
◎对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监测结果每日公开,严格火点核减   
◎重污染天气Ⅲ级以上响应期间出现火点、情节严重的市,将面临约谈、限批   
记者4月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日前下发通知,部署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相比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起,我省对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监测结果每日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严格火点核减;重污染天气Ⅲ级以上响应期间出现火点、情节严重的市,将面临约谈、限批。   
根据通知,今年秸秆禁烧继续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以社区、街道、村委会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督导。省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指标为每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内秸秆焚烧火点数。省财政厅将秸秆焚烧火点数作为分配秸秆综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的考核指标等。
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是我省今年新措。对卫星监测的秸秆焚烧火点,各地应及时开展现场核查,以监测坐标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确未发现过火痕迹或森林火灾等意外焚烧火点,可向省大气办申请火点核减,其他火点原则上不再予以核减。省大气办对各市核销申请进行抽查,对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移交所在市委、市政府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所在县(市、区)火点核销申请。   
省大气办对各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预警,对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地区予以警示,通报分片督导单位派员开展督查。全省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市,省大气办应视情形约谈所在市及有关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审批环评,取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对年均每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内秸秆焚烧火点数超过2个且其数量位列全省前3的市,由省大气办提请省政府责令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安徽电视台作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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