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安徽时代信息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当前时间:
 
站内搜索
  《时代信息》公众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旅游天地
 
 当前位置:首页 → 失信曝光  → 失信曝光
铜陵中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959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字号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铜陵中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4070009****568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黄思源
执行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121民初1675号
立案时间: 2018年11月13日
案号: (2018)皖0121执22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66000元,并承担以66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应在本判决书确定给付义务期满后二年内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受理费2086元,减半收取1043元,由被告负担800元,原告负担2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体育频道 | 本站公告 | 本网简介 | 安徽名人 | 常用电话 | 综合信息 | 友情链接 | 权威论谈 | 走进名人 | 重点企业 | 领导访谈 | 灵璧奇石
CopyRight 2002-2024 版权所有:安徽时代信息网 皖ICP备17024205号-1
联系电话:0551-65693435 E-mail:ahsdxx888@163.com   邮编:237000
本站声明:未经本站同意,任何人不得下载、转载或使用本站文件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12号